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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革将有大动作

1999-1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祥子 文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一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发展纲要》。纲要全面、系统地规划了全国法院今后几年改革的发展蓝图。

今后法院谁说了算?

就目前而言,人们遇到官司总爱通过各种渠道打听,谁认识法院的院长或者是庭长,仿佛认识了他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官司中稳操胜券。今后这种局面将要改变。

“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强化合议庭和法官的职责,推行法官担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今后案件经合议庭或独任庭审理后,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直接作出裁决还是提请院长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为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也将“抓大放小”,只讨论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案件的事实认定大权还是在合议庭手上。院长和庭长不是一级审判组织,不得以个人名义改变合议庭的决定。

今后什么人才能当法官?

《纲要》规定,今后中国的法官将走择优之路。中国的各级法院将有计划、有步骤地确定法官编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根据其能力安排做法官助理或其他行政工作,在经历过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将被调离法院队伍。今后法律院校的毕业生能够直接分配到高级甚至最高人民法院供职的机会将不复存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律师和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将逐步建立。

法院的工作要确保公正!

立案和审判分立、审判和执行分立、审判和监督分立,被简称为“三个分立”,这是法院建立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纲要》规定,在今年年底前,全国各级法院将全面实行“三个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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